受贿1.02亿余元李刚一审获刑15年

2026-04-02 08:30 景腾 41 人浏览

李刚的仕途起点,藏着“基层干部”的烟火气。1965年出生的他,17岁就进了大邑县电力公司,1990年调入乡镇系统,接着在税务、组织部门“熬”了近10年,35岁当上大邑县委、副县长。2001年调任温江县(后改区)长时,他还在记者采访里说过:“我是从田埂上走出来的,知道农民要什么。”那时候的他,确实扎扎实实在温江推过“城乡一体化”,抓过“农家乐旅游”,一度是“接地气干部”的代表。

2008年是他的“上升关键年”:从温江区委转任四川省招商引资局局长,2011年“跳级”成巴中市委,46岁就主政地级市。在巴中5年,他力推“红色旅游+特色农业”,把通江县的银耳产业做成了“名片”;2016年调自贡当市委,又抓“盐都转型”——那时候的他,还被视为“能啃硬骨头的实干派”。

可当权力越走越“高”,他的“底线”却越守越松。2020年升四川省副省长,2021年跨省到云南任省委、组织部部长,2023年9月进京任纪检组组长——这个“监督别人的人”,自己却成了“权力的俘虏”。法院查明,从1998年到2024年,他利用大邑县委副、温江区委、四川省招商局局长等10多个职务便利,帮企业拿项目、帮他人提职务,收了1.02亿余元。更讽刺的是,2024年1月刚上任纪检组组长,9月就被查——“监督者”反而成了“被监督的对象”,网友留言里满是“失望”:“知法犯法,比普通更寒心。”

判决里的“从轻情节”,也引发了争议。法庭说他有“重大立功”(检举多人违法)、受贿有“未遂”,还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没掌握的大部分事实,积极退赃——有人觉得“能悔罪就该给机会”,但更多人反驳:“纪检干部的贪腐,破坏的是‘纪律的公信力’,再轻也不能抵消伤害。”

从“大邑电力工人”到“副部级干部”,李刚用了38年;从“纪检组长”到“阶下囚”,只花了8个月。他的故事,像一面镜子——那些从基层走上来的干部,最该记得“权力是用来办事的,不是用来换钱的”。就像网友说的:“不管坐多高的位置,忘了‘为什么出发’,早晚要栽跟头。”

李刚的案子已经宣判,但留给人的警示还在:所谓“底线”,从来不是“说说而已”——它藏在每一次“该不该收”的选择里,藏在每一次“有没有越界”的清醒里。而这,或许才是这个案子最该被记住的地方。

受贿1.02亿余元李刚一审获刑15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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